当前位置:金朝书院>都市言情>二货,放开那只暗卫> 第九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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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(2 / 4)

还是北瑶光发小。我确定了。

男子忽而倾身,离我极近,伸手。步杀侧身就擒制住他,掌如霜刃,黑眸冷漠。我向后错身,“你说话就好好说,离这么近做什么?”男子粗臂肌肉一膨,挣开了钳制,竞能将步杀震的后退半步,他笑道,“听闻阿光在东临,得了失心之症。我仔细瞧瞧,果真如此,你不记得我了。没关系,我们重新认识一下,我是突鲁。”

秃噜?秃噜皮那个秃噜?还是屠鲁?这名字,怎么怪怪的。“阿光,我有一事相求,"他拉过板凳,又凑近我。步杀身如锦屏玉扇,挡护于我面前,我忙躲步杀背后,道,“你说话就说话,别离我这么近!”“客官,菜来了。”

小二端了盆牛肉,放在桌上。突鲁握拳,砰地重砸在桌上。十斤牛肉高高弹起又落,木桌隐生裂痕,“我要的生牛肉,你端这些给没牙老人吃的软烂熟肉,给我作何?换带血的来!”

北瑶光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发小?一身的牛劲儿,还茹毛饮血?我观察他,身形极为高大,比步杀还高出半头呢,怕是至少有一米九。瞳仁琥珀色,鼻梁高挺,头发带卷。虽然一副中原人打扮,可瞧着,怎么这么像异邦人呢?“客、客官,您的牛肉,带、带血。"小二战战兢兢,呈上牛肉,肌理鲜红,犹渗血水。突鲁满意了,单手拎过盆,又问,“酒呢?”小二忙不迭地搬酒,突鲁嫌他太慢,直接走过去,半腿高的大酒坛子,三坛起摞,肌肉膨鼓,轻松抱了过来。他砸坛在地,桌子都震了震,道,“阿光,许久未见,我们不醉不归。正好,我有事相求,我们边喝边谈。”步杀冷漠侧身,立如冬山,遮了他看我的视线。突鲁收笑,恼了,“你这仆子,如何这般没规矩,屡屡敢扰主子谈话?”说着,抡了拳头,就与步杀打了起来。可以说,真的是毫无技巧,全拼蛮劲。客栈楼梯脚的石墩子见了他,都抖三抖。步杀四两拨千斤,借力打力,揍的突鲁发了怒,再次抡碎了椅子后,卯足全劲儿挥拳砸去。步杀反掌,气运生风,乌黑墨发,撩动纷扬。突鲁倏怔,眯眼望他,瞳仁骤缩,生了隐惧。他蓦地偃旗熄火,下意识伸手抚过肩膀,扭脸对我急道,“阿光,我不与仆子一般见识,你快叫他住手!话落,他掀袍就坐回凳上,没事儿人般开始大吃大喝,撕了牛肉,就酒吞下。我见他如此反应,不解。正欲问,惜飞飞冷寒了面,任虎一脸愁容,在几个士兵的围簇下,向这边走来。

门外,骑兵跨马而至,半跪抱拳,“将军,东北二疆,草原兵有异动,圣上令将军速速回营。”

话落,又有骑兵疾来,匆忙下马,“将军,北辰边境,已失一垂疆小城。”任虎啐道,“这邦蛮夷。”

一士兵,“管他三七二十,我们也出兵,打他个落花流水。”众士兵应和,“对,杀他个片甲不留。”

任虎恼道,“都忘了么,行兵最忌师出无名,蛮子犯我边境,还知道给自己找个借口呢!”

听闻北辰失地,我急了,忙问,“不是,他们强盗么?打架就打架,还抢城?我好好在此,他们还有什么借口?”

任虎捶手,叹气,“还有个六王子。”

“游牧民族,逐草而居。这群蛮夷以牛羊为生。每逢大旱,草原枯竭,牛羊锐减。他们就总寻衅滋事,骚扰各国边境,闹上一闹,抢上一枪,已成惯例。这次,他们以王子失踪为借口起兵,找到六王子,便是关键。”说到此,任虎愁困,唉声道,“这六王子突鲁,行事莽勇乖邪,平日里,已是极难对付,棘手至极。而这回,我们于明,他在暗。恐怕更加难办。唉,如今之策,只能是先寻到人,证其生死。若是活的,用尽办法,也要生擒了,押到那草原王面前,让他给个说法。若是死的,这战,怕是必起无疑。只是,最难的是这人,要去向何处寻。怕是没个十天半月,难有线索,可战况它不等人啊,唆……这可如何是好?如何是好?”

众兵皆叹,连惜将军都眉心紧锁,凝重沉面。我抓到其中关键字,“你说谁?六王子,突鲁?”任虎点头。

我问,“身材高大,浑身蛮劲儿,卷发浅瞳?”任虎回,“确实是身材高大,肩能扛鼎,力大无穷。蛮子普遍瞳浅。卷发?倒是不知。”

对上了百分之85%?!

我神色一绷,“你们说的六王子突鲁,不会就是这货罢?!”我侧身,露出桌后,一身腱子肉的高大男子,他正斟酒啖肉,见众人瞧他,咧了嘴笑,露出染血的牙齿。

我一顿,忽而觉得,这人,怎么突然瞧着,就这么眼熟儿了呢?“唰哗”纷响,寒光闪烁,众士兵列阵抽刀,如临大敌。任虎难以置信,双眼瞪大突出。惜飞飞亦手握缨枪,严阵以待,冷声道,“六王子。”任虎回神,扬声高喝,“拿下他!”

众士兵听令,齐冲上阵。突鲁稳坐如钟,身不离凳,将刺来的刀刃夹握腋下,横身劲甩,就将一众士兵,摔得七零八落,躺地呻吟。任虎扬刀而上,他松臂,弃掉断刀。飞起一脚,踹得任虎口吐鲜血,翻滚数丈。他自信满满,悠哉游哉,仰脖大口灌酒,咧嘴森笑,“我若要走,你们,谁有本事留我?”

我唤他,“秃噜皮?”

他扭脸,犹在自信大咧的嘴中,被我扬手就撒进一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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