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时速也远超自行车,在县城主干道抢劫,也太显眼和冒险了。
三人便骑骑停停,与目标保持150-200米距离。
其实,挑一家店铺,进去避上一阵,不失为一个好计策,可...沈青敏锐察觉到,那三个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。
他躲到天黑,三人也铁定会等到天黑,而且,他觉得桥头‘+’路口,向西拐的那条土路上的某个家伙,能派上大用场。
沈青猛的扭头,和长脸对视一眼后,面露惊吓和恐惧,紧接着双脚狂踩车蹬子,都快蹬出火星子了。
“操---”光头男一脸不悦,“陆哥,羊发现狼了,怎么办?”
陆哥狰狞着大长脸,发狠道:“盯了大半天,他兜里起码有500多,跟上去,揍他一顿,再把钱抢走。娘的,一上午进账几百块,比哥几个还能挣。”
嫉妒使人发狂,长脸狠拧车把,突突提速追逐目标。
离‘+’字路口还有400米时,沈青再次扭头回望,他神情惊恐,陆哥却狞笑着,笑得像只即将抢食成功的鬣狗。
鬣狗,掏肛小能手,不怎么捕猎,擅长群体出动,从落单的狮子那,夺取已被杀死的猎物。
不想劳作,妄图用下三滥手段,从别人那里抢来‘食物’,可不就是鬣狗嘛。
摩托急驰的突突声,引来路旁店老板的侧目,他们没多想,只当是小混混无德在肆意飙车。
离‘+’字路口还有50米时,路旁没啥店铺了,沈青惊吼道: